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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Developing an Investment Environment

  • 继续努力修改《首都圈整备计划法》、《关于促进产业累计及工厂设立的法律》、《地方财政法》等相关法规,
    提供低价的事业用地,共有财产的自由合同、出售及长期租赁,提供低价的工厂用地

  • 从投资洽谈到投资落实,实施一站式服务。
    • 构建和KISC、道、市、郡的联系体制
    • 指定每个项目的专门负责人以及组建Task-Porce
  • 许可批准事务的迅速处理
    • 实施整体处理制度,自动批准制度,先期批准制度。

  • 支援低价的事业用地
    赋予和国内企业同样的资金支援优惠
    和国内企业同等支援结构调整资金、运营资金等。
    继续完善奖励制度
    引进发达国家的制度
    每个室、局定期举办奖励制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