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在道内新建或增建工厂或研究设施的外国尖端企业并且雇佣国内劳力进行教育培训的企
业,提供补助金,提高新职员对岗位的适应能力,向外国人投资企业提供奖励,促进追加
投资,活跃地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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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企业:新雇用11名以上国内人力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的企业
(和其他雇用补助金相同) - 支援金额:每名职员50万韩元以内(在总预算额范围内分配),每家企业累计总额10亿韩元以内
(转年度支付款总合计)
- 支援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14条第1项,《京畿道引进外资及支援条例》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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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雇用补助金以可实施再投资的外国人投资企业为主
- 根据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度、技术转移效果、创造就业规模等因素,决定雇用补助金支援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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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向外国人投资企业提供奖励,促进新投资和追加投资。
- 通过促进外国人投资企业的投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以及活跃地区经济。
